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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校领导出席校内活动的程序
为加强学校领导与校内各单位的联系,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就邀请校领导参加校内活动的工作程序作如下规定:
1 、校内各单位拟邀请学校领导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应填写《邀请校领导出席校内活动申请表》,提前一周将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规模、背景等书面材料报党政办公室行政科。
2 、党政办公室行政科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分工,提出安排意见报请校领导批示后,及时将有关安排通知邀请单位。
3 、需要安排校领导讲话的会议或活动,邀请单位应在报送活动基本材料的同时提供领导讲话稿(代拟稿),由党政办公室报请校领导审核修改。
4 、如遇临时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可直接与党政办公室联系邀请有关领导事宜。
5 、各单位组织的常规活动(工作安排会、总结会、教学研讨会、毕业合影、艺术节、文艺演出等),原则上不安排校领导出席。
6 、各单位邀请校领导出席会议、参加各类活动,一律不送发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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