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及会议决定事项办理程序

    校长办公会是以校长、副校长为主体,集体研究、决定、处理学校行政事务和工作会议。为确保校长办公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并使会议决定事项切实落到实处,现将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申报及会议决定办理等程序规范如下:

    一、各单位、各部门需向校长办公会汇报工作并提请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问题时,应先填写《校长办公会会议议题申报单》(可从党政办公室网页上下载),议题内容要写清两点:一是议题的基本情况,包括所讨论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需要提请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具体事项。

    二、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议题,主办部门须在事先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意见一致后方可申报提交上会。

    三、主办部门将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报送给分管校领导审阅,由分管校领导签署“上会研究与否”的明确意见。

    四、主办部门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的《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申报单》送交党政办公室汇总。

    五、党政办公室将各部门申报的议题整理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议主持人审定,并提出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的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参会范围、研究内容等)。议题安排要求分轻重缓急,做到不积压、不延误。

    六、党政办公室应在校长办公会议举行的前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意见。

    七、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有关重要情况和作出的决定,一般以会议纪要或《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单》等形式及时通报给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于已决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有效地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分管校领导和党政办公室。

    八、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校长办公室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决定贯彻的进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执行后反映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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